一,臭氧殺菌消毒機理: 臭氧具有功效:強氧化性,有四大功用:滅菌、氧化、脫色、除味; 臭氧在殺菌消毒中有以下三種形式: 1.臭氧氧化分解了細菌內部氧化葡萄糖氧化酶;直接與細菌、病毒發生作用,破壞其細胞壁DNA和RNA,分解蛋白質、脂質類和多糖等大分子聚合物,使細菌的物質代謝生長和繁殖過程遭到破壞; 2.滲透細胞膜組織,侵入細胞膜內作用于外膜脂蛋白和內部的脂多糖,使細胞發生通透性畸變,導致細胞的溶解死亡,并且將死亡菌體內的遺傳基因,寄生菌種、寄生病毒粒子、噬菌體、枝原體及熱原(細菌病毒代謝產物、內毒素)等溶解變性滅亡。 3.臭氧滅菌屬于溶菌,是一種滅菌方式中最徹底的形式。既然臭氧能殺死病毒、細菌,那么會不會也把健滿面的細胞殺死呢?不會,因為健康細胞具有強人的平衡酶系統,因而臭氧對健康細胞無害。 二,臭氧在醫院的適用范圍: 1.用于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和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包括結核病醫院)、心血管病醫院、腫瘤醫院、口腔醫院、婦產科醫院和精神病醫院等等)各類醫院污水的處理。療養院、康復醫院等其它醫療機構和獸醫院的污水處理工程可參照執行。 2.醫院污水的收集、工藝選擇、竣工驗收、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職業衛生和勞動衛生等方面。 3.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建設和管理。 三,根據醫院的性質分類: 綜合醫院和傳染病醫院兩類,與衛生系統對醫院及醫療機構的劃分方法有差別。指南所指傳染病醫院指傳染性疾病專科醫院和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院。指南所指綜合醫院為不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院和各類非傳染性疾病的專科醫院。 醫院污水:是指醫院產生的含有病原體、重金屬、消毒劑、有機溶劑、酸、堿以及放射性等的污水。 四,醫院污水的來源: 1. 醫院各部門的功能、設施和人員組成情況不同,產生污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有: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像洗印、動物房、同位素治療診斷、手術室等排水;醫院行政管理和醫務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單身宿舍、家屬宿舍排水。不同部門科室產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放射性廢水等。而且不同性質醫院產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醫院污水較一般生活污水排放情況復雜。 醫院污水來源及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環境。 2. 醫院污水受到糞便、傳染性細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傳染性,可以誘發疾病或造成傷害。 3. 醫院污水中含有酸、堿、懸浮固體、BOD、COD和動植物油等有毒、有害物質。 4. 牙科治療、洗印和化驗等過程產生污水含有重金屬、消毒劑、有機溶劑等,部分具有致癌、致畸或致突變性,危害人體健康并對環境有長遠影響。 5. 同位素治療和診斷產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同位素在衰變過程中產生a-、β-和γ-放射性,在人體內積累而危害人體健康。 五,醫院污水處理的收集: 1.1. 醫院病區與非病區污水應分流,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體系,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將醫院產生污物隨意棄置排入污水系統。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醫院,在設計時應將可能受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與其他污水分開,現有醫院應盡可能將受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與其他污水分別收集。 1.2. 傳染病醫院(含帶傳染病房綜合醫院)應設專用化糞池。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傳染性污染物,如含糞便等排泄物,必須按我國衛生防疫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消毒。消毒后的糞便等排泄物應單獨處置或排入專用化糞池,其上清液進入醫院污水處理系統。不設化糞池的醫院應將經過消毒的排泄物按醫療廢物處理。 1.3. 醫院的各種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等應單獨收集,分別采取不同的預處理措施后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系統。 1.4. 同位素治療和診斷產生的放射性廢水,必須單獨收集處理。 排放量: 2.1新建醫院 新建醫院污水排放量應根據《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建質[2003]4號進行取值設計,做到清污分流,節約用水。 2.2現有醫院 (1)污水排放量根據實測數據確定 2.3無實測數據時可參考下列數據計算 (1) 設備齊全的大型醫院或500床以上醫院:平均日污水量為400~600L/床.d,kd=2.0~2.2,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 一般設備的中型醫院或100~499床醫院:平均污水量為300~400L/床.d,kd=2.2~2.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3) 小型醫院(100床以下):平均污水量為250~300L/床.d,kd=2.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分類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以床位數分為100、15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及1000以上等。 六,醫院污水排放標準 1.現有標準 現在執行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將醫院污水按其受納水體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規定了相應的糞大腸桿菌群數和余氯標準,對COD、SS等理化指標無特別要求,只需達到要求相對較低的其他排污單位標準,且只給出余氯下限而無上限。 根據現行標準,現有醫院污水處理工藝級別低,主要存在(1) 懸浮物濃度高,影響消毒效果;(2)水質波動大,消毒劑投加量難以控制;(3) 消毒副產物產生量大,影響生態環境的安全;(4)余氯標準無上限,過多余氯危害生態安全等問題。 2. 新標準 為了加強對醫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實施新的環境標準體系,國家已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編制《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2.1新標準對醫院產生的污水、廢氣和污泥進行了全面控制,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兼顧生態環境安全。 2.2在生物指標上,新標準對排入下水道與排入水體的醫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標準嚴格區分醫院性質,同時根據污水去向分為兩個等級,并在原有標準基礎上提出嚴格的控制各級指標。 3.新標準考慮了消毒效果和生態安全性問題,針對不同性質醫院及污水去向對消毒時間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確規定,嚴格了余氯標準的上限。 4.在理化指標方面,對排入地表水體的醫院污水和傳染病醫院污水的COD、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指標都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增強污水處理系統的抗風險性。考慮氨氮也消耗消毒劑,對氨氮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處理原則: 1.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2.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4.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七,臭氧在殺菌消毒應用的優點: 臭氧,分子式為O3,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是國際公認的綠色環保型殺菌消毒劑。臭氧在水中產生氧化能力極強的單原子氧(O)和羥基(OH),(OH)對各種致病微生物有極強的殺滅作用,單原子氧(O)具有強氧化能力,對各種病毒、細菌均有很強的殺滅能力。 氧消毒具有反應快、投量少;適應能力強,在pH5.6~9.8、水溫0~37℃范圍內,臭氧消毒性能穩定;無二次污染;能改善水的物理和感官性質,有脫色和去嗅去味作用。但缺點是無持續消毒功能、只能現場生產使用、臭氧消毒法設備費用較高。 臭氧在醫院污水殺菌消毒應用中的工藝設計: 1.臭氧的選擇:要根據污水水質及處理工藝確定臭氧投加量,再根據臭氧投加量和單位時間處理水量確定臭氧使用量,按每小時使用臭氧量選擇臭氧發生器臺數及型號。 2.臭氧與污水接觸方式一般采用鼓泡法,氣泡分散越小,臭氧利用率越高,消毒效果越好。因此要選擇氣水混合效果好的臭氧進氣裝置。 3.臭氧系統設備管道應做防腐處理與密封。 4.臭氧設備間應設置通風設備,通風機應安裝在靠近地面處。 5.在工藝末端必須設置尾氣處理或尾氣回收裝置,反應后排出的臭氧尾氣必須經過分解破壞或回收利用,達到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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